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05]25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浙价电[2005]25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5]178号),决定适当调整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的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200元,0号柴油的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1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零售中准价见附件。非标准品的价格由石油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石油公司可根据市场实际供求状况,以零售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安排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

  供应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中准价格执行,暂不上浮。

  二、以上价格自2005年6月25日起执行。

  三、石油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汽、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省物价局,并通过省级主要报纸向社会公布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

  四、石油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保证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关注出租车、城市公交等用油行业的运行情况。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六、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及石油公司要在6月28日之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省局(传真电话:0571-87052908)。

  附件:浙江省分价区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浙江省物价局
2005年6月24日

  附件:
  浙江省分价区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
│价 格           │ 90#高标准清洁汽油 │  0#柴油  │
├─────────────┤          │       │
│价 区           │          │       │
├─────────────┼──────────┼───────┤
│杭州市区         │   4625元/吨   │ 4090元/吨  │
│             ├──────────┼───────┤
│             │   3.41元/升   │ 3.50元/升  │
├─────────────┼──────────┼───────┤
│杭州市所辖市县及嘉兴、湖州│   4650元/吨   │ 4115元/吨  │
│市            ├──────────┼───────┤
│             │   3.43元/升   │ 3.52元/升  │
├─────────────┼──────────┼───────┤
│宁波、绍兴、舟山、金华、衢│   4675元/吨   │ 4140元/吨  │
│州、温州、台州、丽水市  ├──────────┼───────┤
│             │   3.45元/升   │ 3.54元/升  │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