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办法
(杭教高中[2006]10号)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05〕200号)和我局《关于200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05〕36号)精神,现就2006年杭州市区(仅指六城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和入学考试工作制定以下办法,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
凡报考各类高中的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已被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于6月2日前向本校报名。学校于6月2日向市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杭州市区户口或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外地初中毕业班学生于5月19至20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报名卡一经填妥并报市招办后,不得更改。
二、志愿填报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由报考市区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各类高中段学校。各类学校分三批录取,考生应按录取方式及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第一批录取学校:杭州高级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第二中学分校、杭州第四中学分校、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九中学、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第十中学、杭州市绿城育华学校、杭州市夏衍中学。
报考上述第一批录取学校者,可填报6所学校(第一志愿1所,第二志愿5所),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普高、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和技工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相互兼报,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与普通中专、技工学校3类不得兼报。
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考生可任意选报4所学校或4个职业高中的专业志愿(学校不受公办、民办、普高、职高的限制,专业不受职业高中学校限制);
报考技工学校,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不受学校限制);
报考普通中专,考生应在报名表上填写中专类别志愿,根据杭州市招生办公室印制的《2006年初中中专手册》中的招生学校批次,在中专志愿表及卡上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
3.第三批录取:招生不足学校进入招生市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