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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建科(2005)22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和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厅科研设计处。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  
二ΟΟ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令)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审查范围及内容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须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范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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