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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的通知


  3.当采用高应变法时,被检桩还应满足桩顶部分的自由长度大于2倍桩径且和桩身(桩端)截面基本一致。

  4.被检桩的休止期应满足相应设计规范的规定。提前检测的,应有委托方的书面要求并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4.3 完整性检测对被检桩的要求:

  1.低应变法要求桩顶材质、强度、截面尺寸与桩身相同,检测面平整、密实、干燥,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或混凝土龄期不少于7d。

  2.钻芯法要求受检桩桩径不小于800 mm、长径比不宜大于30,桩顶开挖裸露。

  3.声波透射法要求受检桩在灌注过程中预埋2根或2根以上的声测管。

  4.4 承载力检测的检测数量: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承载力检测,必须采用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5条规定的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静载试验:

  ①同一条件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②对于采用多节预制桩的工程(仅指二节及二节以上且单节长度≤4米),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3.对于挖孔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检测单桩承载力时,应同时采用下列方法:

  ① 浇注混凝土前,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方法检验桩端持力层的特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② 浇注混凝土后,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实际桩端持力层岩芯芯样检验桩端持力特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4.对于其他类型的大直径灌注桩, 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时,可以采用预埋荷载箱进行桩端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6条规定的工程桩承载力的验收检测,可采用高应变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4.5 完整性检测的检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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