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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的通知

第二章 基本规定

  2.1 基桩质量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承载力的静载试验、高应变法。静载试验又分为竖向抗压试验、水平试验和竖向抗拔试验。

  2.2 基桩质量检测应严格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的各条强制性规定。

  2.3 评价地(岩)基的质量应经过承载力检测,评价桩基的质量应经过桩身完整性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具体工程的检测内容及采用的检测方法应能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2.4 桩身完整性检测的结果评价,应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3.5.1的原则,依据各种具体方法的实测数据和特征并参考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料综合分析。

  2.5 承载力检测的结果评价,应符合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不明确时,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要求。

  2.6 检测工作程序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图3.2.1(检测程序框图)进行。

  2.7 检测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2.7.1 调查、收集资料的内容有:

  1.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名称;

  3.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基础设计图纸、基础施工记录等,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工程的场地环境条件。

  2.7.2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并明确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目的、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技术标准、检测数量、被检桩(点)的位置、参加的检测人员、计划检测工期、采取的安全措施,所需配合机械及其对场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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