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居住证》申领程序
1、申领人(本人或聘用单位)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 缴纳《居住证》工本费25元人民币,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领取《居住证》。
五、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详见上海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www.21cnhr.gov.cn)。
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样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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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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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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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有关规定,现有 │
│ (校)毕业生 性别 │
│ 到你处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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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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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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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毕业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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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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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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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期限 自 年 月 日 │
│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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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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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字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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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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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和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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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有关规定,现有 │
│ (校)毕业生 性别 │
│ 到你处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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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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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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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聘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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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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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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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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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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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字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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