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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院、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发展职业教育方针政策,2006年2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同时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年3月我厅又召开全省职成教育年度工作会议,李军厅长、车秀兰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由此看出,国家和省里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这是职业教育在历史上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社会上还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系统内部还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的倾向,导致教育结构不合理,职、普比例失调,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对职业教育的宣传报道不够。为此,我厅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报道宣传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和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十一五”期间教育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首先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各类职业学校教师学习领会各级领导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省政府下发的《实施意见》精神,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强烈意识。在此基础上,各级教育部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对职业教育宣传报道计划,落实责任,分步实施,抓出成效。把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宣传到城乡每个角落,深入人心,让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真正了解职业教育,关心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我省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当地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单位举办职业教育方面的大型集中系列活动,召开职业教育方面新闻发布会,争取在报刊开辟专刊、专题、电台、电视台开辟职业教育专题栏目,网络开辟专栏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页,重点宣传职业教育发展状况。举办各项活动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各地要在中考之前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展示和招生咨询活动,并通过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全面深入报道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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