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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取消农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对各类涉农收费和补贴补偿款项的监管,查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继续组织对减轻农民负担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四)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农村公办中小学取消杂费后的学校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公办中小学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整顿和规范改制学校,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加强审计,确保择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校收费。加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情况的监督。参加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探索合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增加教育投入,督促各地按时足额拨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坚决纠正挪用教育经费问题。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五)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在前一阶段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审核制度。对经批准保留的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搞摊派和拉赞助的行为,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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