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监控、欠薪预警和保障机制,推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的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重点企业环保信用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对全省各类工业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工业区的环境管理。加强环保执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促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采购的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认真落实国家对药品价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德医风建设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三级以上医院要制定并公开常见病、多发病和高费用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系统,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