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提高教育装备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有重点地对区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改扩建,加快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二是增加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通信、水电管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完成户厕改造任务。三是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新型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做好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四是统筹发展城乡劳动力市场。研究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和管理体制,拓宽农民就业门路,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提高择业能力和就业水平。
(五)优化投资结构,确保投资持续较快增长。
200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为1820亿元。重点投向是:提升滨海新区服务带动功能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统筹城乡发展的农业和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加快海河综合开发的服务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
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61项,总规模2712亿元,2006年投资658亿元,占全市总额的36%,比重比往年提高10个百分点。对这些项目,逐个明确进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实施。新开工项目,实行前期工作责任制,确保如期开工建设;结转项目,合理安排工期,力争多完成工作量;计划年内竣工项目,保证施工质量,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安排市重点前期项目48项,总规模1617亿元。对这批项目,要逐个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做好规划、用地、资金等准备工作,力争及早具备实施条件。同时,结合全市“十一五”规划以及各地区、各行业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继续筹划一批事关全局和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充实大项目库,增强投资持续增长能力。
努力解决投资增长的瓶颈约束。一是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超前科学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力度,保障建设用地需求。通过示范村镇建设,置换出土地指标,用于新项目建设。推进零土地招商,鼓励都市工业、楼宇经济的发展。加快围海造陆工程进度。注重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银企沟通,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用于建设。做好滨海新区大额政策性贷款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通过投资基金、集合信托等形式,把更多的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资本。做好扶持优质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等融资工作。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落实招标投标条例,规范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国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稽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监管水平。
(六)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在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切实做好节水节能节地工作。加快实施节水工程。在高耗水行业推广成套节水、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水网络集成等先进技术。建设咸阳路、北仓、东丽再生水厂,推广使用再生水。积极发展海水淡化。抓好热电冷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10个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土地管理,制定不同行业土地利用定额标准,发展多层厂房。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综合利用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大港石化、开发区生态工业、汉沽电水盐联产、海河下游现代冶金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工业废物、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废弃物的源头控制。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公众逐步形成节约、循环的消费行为模式。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安静等环保工程,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加快建设双林等污水处理厂,建设贯庄、青光垃圾焚烧厂。继续搞好外环线内河道治理,完成纪庄子河、津港运河、南运河改造。巩固西堤头等7个污染片的治理成果。加强扬尘、噪声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以建设生态新区为突破口,保护和修复七里海、团泊洼、北大港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完成市区铁路沿线绿化改造。污水处理率达到80%,垃圾处理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4%。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抓住有利时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对外开放在提高质量和水平上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问责、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的体制构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发挥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快第二批审批事项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建立行业协会与政府的联系沟通渠道和行业协会评价体系。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对重点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新的投资调控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非经营性项目逐步实行“代建制”。筹建市招投标中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重组和做实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规范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努力使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减少损失,在流动中保值增值。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结合国有集团公司的改制重组,探索中小企业分级管理模式,逐步将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为壮大民营经济创造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调整改造和技术创新,妥善解决职工整体分流和特困企业、壳企业退出问题。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我市的实施办法以及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环境。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