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6年4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734个县(市、区)展开,其中,我省有22个县(市、区)被抽中。为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情况,为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为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全社会对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事业的了解,激发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热情和爱心,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抽样调查圆满完成。
  二、准确把握抽样调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抽样调查要着眼于摸清残疾人最新的全面情况,统计残疾人的数量,摸清残疾人的组成结构,全面了解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及需求,掌握致残原因和接受康复服务等情况。要通过调查,全面把握残疾人的新情况、新特点,为制定涉及残疾人的法规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性数据。
  (二)有序推进调查。按照全国统一安排,这次抽样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06年4月1日以前为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为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工作中要把握进度,搞好衔接,确保分阶段、按计划推进。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贯穿于这次抽样调查全过程,确保登记数据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全省各级调查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大调查人员要认真走访、仔细询问,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诊断,确保原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可靠。要健全质量控制机制,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对调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核查验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