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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创新,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继续保持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新增部分重点向郊区倾斜。鼓励社会投资教育和捐资办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办学的相关政策。强化对教育经费使用和绩效的科学评估。
  (二)建立有效便利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功能建设。健全包括应急处置、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和人才建设等系统在内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预防控制疾病的能力。加强艾滋病预防和源头控制,加强新老传染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慢性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治。继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拓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的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参与模式。
  提高基本医疗的均衡化和可及性。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把政府投入重点转向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和郊区基层服务,大力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使部分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改善郊区基本卫生条件,促进三级医院与郊区医院的合作,提高郊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级医疗机构纵向整合,推进双向转诊,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移。加强全科医师培养,全科医师总量比“十五”期末增加一倍。围绕建设亚洲医疗中心城市的目标,建设30个左右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临床医学中心和若干所现代化综合性、特色专科医院,推进国际医学园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全面发展。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救助帮困和慈善助医体系。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按照保障医疗、减少浪费、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责任。建立卫生全行业管理和医保契约化管理的联动机制,加强医疗费用的总量控制和医保费用的总额预算管理,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深化医保管理和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促进门诊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合理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卫生投融资改革和医疗机构管办分离,促进医疗服务市场有序开放。
  专栏14-2“三医联动”改革
  根据国家提出的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医药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上海提出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即“三医联动”改革,其基本目标是: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导向作用和市场机制的促进作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互相支撑配套的运作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医疗保险和医药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建立基本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大对公共文化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强文化原创力,推进文艺创作“精品、优品、新品”工程,图书出版“专、精、特”工程和电影品牌崛起工程。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大众的要求,大力发展群众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换运行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对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开设公益场的范围。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推动档案事业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作用,新建一批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和剧场;完成区县级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完成基本覆盖全市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一批社区信息苑建设,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8平方米。推进世博会文化场馆群、文化广场、上海图书馆二期(含少儿图书馆)等重大文化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加强城市雕塑建设。完善“一轴、两河、多圈、特色文化街区以及文化服务网点”的文化形态布局。
  加强国内外文化交流。建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提升各类文化节庆活动的内涵和水平,充分发挥好世博会的文化交流功能,积极打造新型文化交流品牌,注重加强与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对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街区)、优秀历史建筑以及优秀民间和民俗艺术等的保护。
  (四)提高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水平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管理,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学校等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和村镇都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使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50%。继续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力争2008年奥运会取得更好成绩;加强体育与教育结合;每年举办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体育赛事活动。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以海纳百川而服务全国、在艰苦奋斗中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进一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诚信教育,坚持不懈实施文明工程和“七不规范”,大力推进“七建”工作,提高市民道德素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密切地联系各方面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深入持久地推动创建学习型城市。整合各类资源,建设城市开放大学,积极发展社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继续教育。按照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分阶段、分人群、按需求、有重点地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学习,使广大市民掌握真才实学,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本领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章 努力形成有序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公益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坚持城区社区建设与郊区村镇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加强平安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一)着力构建和谐社区与和谐村镇
  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发挥社区和村镇等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综合功能,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促进就业、帮困救助、社会福利、人口管理等职能。整合社区行政事务受理服务机构,设立综合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并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镇(乡),到2010年受理项目一次办结率达到80%。完善“一门式”服务方式,推进电子社区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有序推进村镇体系建设。
  健全基层管理机制。扩大基层民主,探索建立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民间组织、群众团队和社区党政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的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居委会直选工作,到2010年实行直选的居委会占总数的85%。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居务村务公开等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公共管理和社会援助等活动,推进社区专业社工和义工制度建设,新增社工3万人、义工30万人。
  (二)全面加强人口工作
  做好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批准的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建立适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人口管理新模式,保持人口规模与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预计为1900万人左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口布局,中心城区坚持“双增双减”,积极引导人口向郊区转移,推动郊区农村人口向新城、新市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强市级综合协调、强化区级综合管理、落实社区具体实施,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健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人口属地化管理格局。
  加强对老年人的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大力发展居家养老,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对象范围。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0万张。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老年护理床位建设。继续完善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做好对独居老人的结对关爱和紧急援助服务。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等事业和产业发展,倡导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敬和精神关爱。
  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护妇女、青少年和儿童的各项权益。有效治理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尤其是来沪人员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
  加强对困难人群的服务和保障。办好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运会,建成特奥中心。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精神病人的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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