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7-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要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制建设,明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围绕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加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需求调控和管理,实施和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严格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稳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合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重点,加快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节能降耗。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限制耗能高、效益低、污染重的项目发展,分阶段强制淘汰明显高于同行业能耗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强制进行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要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施;推进交通节能。加强节水管理。对高耗水行业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进一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较“十五”期末下降16%。推进节约原材料。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逐年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的比例,推进包装减量化,逐步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
(二)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市级以上工业区和六大产业基地内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化工、冶金、纺织、医药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试点。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推进汽车、家电、轮胎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高钙粉煤灰、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推进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
(三)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技术支撑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建立反映供求和稀缺程度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制定资源消耗评价标准,建立建设项目的土地占用、能耗、水耗、污染排放综合评价制度。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创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循环经济园区和企业。各类教材要增加资源节约的教育内容,继续组织好各类宣传活动,倡导理性消费,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快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升级改造竹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污水西干线改造工程,建成污水三期工程和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初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与收集管网相配套的郊区污水处理体系。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工作,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巩固和提高中心城河道整治的成果,加快推进郊区河道治理,进一步改善郊区河道水质。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十五”期末减少35%的目标,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为重点,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建设基本无燃煤区和烟尘控制区。强化对各类扬尘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
完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闵行垃圾焚烧厂、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水运系统,建成崇明、宝山、青浦等一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全面加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和达标区域,加强市容环境管理难点和顽症治理,继续推进中心城架空线入地工程,确保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迎接世博会的召开。
继续推进吴泾等工业区环境整治。加快建设和完善工业区污染治理设施,在有条件的工业区实行集中供热。开展环保重点监管企业达标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完善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环保执法和监管,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
完善城乡一体的绿化系统。加快生态绿化建设,推进绿化布局的系统性、均衡性,建设世博园区配套绿化项目,中心城以完善延安路、黄浦江、苏州河“一纵两横”生态走廊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公共绿地建设,推进郊区试点城镇绿化建设,重点建设辰山国家植物园、东滩国家湿地公园、海湾国家森林公园等,有序推进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等林业建设。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
加强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保护。以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继续强化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金山三岛、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郊区自然村风貌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的安全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发展海洋经济。
第八章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
按照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居环境良好、人文素质提高、民主法制加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郊区。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加快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初步形成城镇体系框架。到2010年郊区城市化率达到75%。
(一)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以发展种源农业、装备农业、数字农业为重点,运用工业化手段和规模经营方式,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科技强农。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00万亩设施粮田和3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崇明三岛、黄浦江上游、杭州湾北岸、城郊结合部楔形农业区。
提高农业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培育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拓展农业服务领域,建设多功能的农产品交易和物流平台,增强服务全国“三农”的能力。
完善支持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政策。根据农业发展布局、重点和产品结构,确定不同的农业投资扶持政策,重点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进步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投入,创新投融资手段,吸引各类资金参与郊区建设。
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非农创业与就业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扩大非农就业,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郊区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完善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拓展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征地留用地制度,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二)稳步推进城镇体系建设
按照“1966”城镇体系规划目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建设一批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城、新市镇,促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吸引农民进入城镇,逐步归并自然村,提高郊区的城镇化和集约化水平,构建和谐村镇。
加快推进以嘉定、松江和临港为重点的新城建设。按照逐步建设成为服务功能完善、人口集聚功能较强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的要求,依托产业基地、开发区和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嘉定、松江和临港新城建设,加快其它新城的规划与建设。 大力推进新市镇的开发建设。按照建设成为形态和功能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市镇的要求,依托工业园区、高速公路节点和综合交通站点,继续推进试点城镇开发建设。选择具备良好条件的新市镇,因地制宜地推广试点城镇的做法和经验。
积极推进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按照建设成为居住功能和观赏功能有机统一的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社区的要求,依托郊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村建设和农村人口集聚,提高基层社会管理能力。
(三)提高郊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水平
加快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郊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建设重点新城与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联系,完善郊区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城郊停车换乘枢纽系统。与城镇建设相配套,加快郊区电力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郊区城镇的集约化供水和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框架,建设郊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
提高郊区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提高郊区义务教育水平。加强郊区镇、村基层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不断完善郊区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