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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实现各类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居民普遍享有便利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有力。
  ---率先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符合国际惯例的体制环境。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重要突破。民主法制建设和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社会信用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新进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内外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地区总部及国际机构进一步集聚。开放型经济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
  第二篇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重点任务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处理好自身发展与服务全国的关系,进一步处理好提升城区功能与增强郊区实力的关系,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处理好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的关系,进一步处理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关系,注重全面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十二项重点任务,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第五章 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继续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按照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的总体要求,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中心环节,以信息化为基础提升产业能级,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信息化为基础,以金融、物流、文化等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以大型服务企业集团为载体,集聚高端人才,加强综合集成,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
  重点发展金融业。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体系。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有效方式,优化整合地方金融机构,引进和组建新兴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积极促进金融衍生品、保险和再保险、离岸金融、债券等市场和业务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和完善资本、货币、外汇、期货、黄金和产权市场建设。加强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金融市场之间的连通互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继续建设金融安全区。积极发展金融辅助产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重点发展物流业。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依托深水港、航空港及铁路、公路网络,促进国际中转物流发展,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构建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相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完善深水港、外高桥、浦东空港和西北综合物流园区等物流基地的服务功能。促进物流技术的标准化和物流信息化应用。
  重点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建设相对完善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体系,大力促进科技、创意与文化融合发展,加大开放和创新力度,着力促进文化休闲娱乐业、创意和时尚、印刷包装等产业发展。以网络动漫、影视传媒等为突破口,建设一批各有特色的数字文化内容产业基地和园区,加快文化功能区域和核心产业基地建设。推进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竞技表演等行业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左右。
  积极发展会展旅游、专业服务、社区服务等产业。培育国际会展品牌,发展都市特色旅游产品,建设若干大型旅游基础设施,推动会展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广告、经纪等专业和中介服务业。拓宽社区服务业发展渠道,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就业。
  稳定发展商贸、房地产等产业。大力发展批发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新型商贸业态,调整和优化商业布局结构,加快推动郊区、社区、交通枢纽型商业发展,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发展房地产业,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优化供给结构,保持适度规模,加强交易秩序监管,保持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延伸发展房地产服务,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章 着力构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创新体系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知识创新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重点、制度创新为保障、科技中介服务为纽带的城市创新体系,知识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发挥上海应有的作用。
  (一)聚焦自主创新关键领域
  着眼国家战略,立足上海优势,围绕构建健康上海、生态上海、精品上海、数字上海等战略需求,实现有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的突破。
  努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部市合作”和“院地合作”,在生物与医学、物理与信息、材料与化学、海洋与环境、航空航天等领域,攀登科技制高点。建设和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到2010年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总量达到5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达到90个。
  加快提高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眼于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装备、交通运输、新能源等领域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坚持开放式创新,把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更好地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电子标签、平板显示、创新药物、半导体照明、氢能和太阳能光伏关键技术、民用航空航天等战略产品的研发,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优化创新基地布局。深化“聚焦张江”战略,推动紫竹科学园区、杨浦知识创新区和松江大学园区建设,实现园区、校区和社区联动发展。建设一批综合性、示范性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推进科技世博园、智能新港城、崇明生态岛建设。探索新的研发机制,整合科技资源,建设生命健康等创新基地。
  (二)构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按照市抓实力、区抓活力、企业抓动力的要求,形成全市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机制。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到2010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研发投入比例达到65%以上。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考核重心从资产保值增值向自主创新能力和资产长期收益能力转变,重点产业集团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要逐步达到5%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外资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成果实施本地化和产业化。
  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鼓励以重大项目为纽带,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盟。完善科教兴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运作机制,建立市场化的筛选、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以企业为主体,组织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开放式学科发展体系。
  (三)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好政府各类科技攻关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向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倾斜。完善创新载体公开招标制度。继续做好研发(见图6-2)、人才、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技术中介服务模式,形成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加快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促进科技成果流动扩散和转化。
  切实加强科普工作。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和功能,到2010年全市专业科普场馆达到40个,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00个。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强人才培养、开发和使用。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军人才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大力推进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各类人才培训工程,造就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队伍。到2010年每万人中研发人员达到45人,全市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左右,常驻上海的境外专家达到15万人,各类归国留学人员达到8万人。
  完善激励人才发展的制度。健全人才选拔、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第七章 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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