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沪府发〔20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06年1月20日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录
序言
第一篇 站在新的起点,明确奋斗目标
第一章 “十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第二章 “十一五”上海发展处在关键时期
第三章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第四章 形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框架
第二篇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重点任务
第五章 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第六章 着力构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创新体系
第七章 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八章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
第九章 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章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第十一章 全力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第十二章 继续发挥好浦东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三章 实现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新突破
第十四章 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第十五章 努力形成有序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第十六章 进一步完善就业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体系
第三篇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规划目标
第十七章 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
第十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与保障
序言
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各区县共同编制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六至二一年),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规划。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纲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对“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进行了“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和咨询,吸收了各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并采纳了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国家及有关省市的规划进行了衔接。
本《纲要》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布实施。
第一篇 站在新的起点,明确奋斗目标
“十五”期间是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的五年。全市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连续性、稳定性、开拓性有机统一,坚持开创性、坚韧性、操作性有机统一,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发展新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上海历史性变化的基础上,实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推进。面向未来,上海要全面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新要求,站在新的起点,谋划发展的新蓝图。
第一章 “十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五”以来,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更加开放的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努力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成功战胜非典疫情等重大灾害的挑战,城市的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
(一)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平稳增长
“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实现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预计达到912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万元,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进一步巩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工业结构和产业基地能级明显提升,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综合经济效益明显改善,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达到1434亿元,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从“九五”期末的1.14吨标准煤降至0.93吨标准煤,降幅达18.4%。
(二)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5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到18640元和8340元,收入增幅差距逐步缩小。
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家庭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提高到32.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1.3平方米。全面推进以“平改坡”为主要内容的旧住房综合改造,加快改善市民居住质量和环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人口管理和服务新体制初步确立。
(三)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整治取得重大进展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要突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建成开港,上海港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地位,建成浦东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市域高速公路网框架基本建成,轨道交通建设取得新进展(见图1-3)。信息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燃气、交通、环卫、水务等行业改革不断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灾害综合管理新模式框架初步确立。环境建设与保护取得阶段性突破,全面完成两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城区河道水质得到改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四)科技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科
教兴市主战略向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明显增多,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34%,高技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率达到27%(见图1-4)。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明显增加,实现“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中小学校舍建设达标工程基本完成,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初步完成,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门急诊条件得到改善。建成上海科技馆、东方艺术中心等一批文化教育设施,成功举办F1汽车赛、第48届世乒赛、网球大师杯赛等重要赛事和文化节庆活动,在奥运会和全运会上取得良好成绩,涌现出一批世界级的优秀运动员。
(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企业、市场、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改革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系。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断增强。证券、期货市场稳步发展,外汇、债券、钻石、黄金、产权、土地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见图1-5)。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完成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规范清理,率先在全国推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初步构建起社会诚信体系框架。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加快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成效。
(六)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APEC会议、全球扶贫大会、世界工程师大会等重大国际性会议在上海成功举办。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展。推进“大通关”工程,洋山保税港区投入运营,口岸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2005年上海口岸进出口总额预计达到3506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实到金额累计超过280亿美元(见图1-6)。与长江三角洲及全国其它地区的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进展。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
“十五”期间,在推进全市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各项工作过程中,主要工作体会是:着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努力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实现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立足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不断提高城市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发展环境;按照协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