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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2、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目标: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医疗服务收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廉洁行医职业道德教育、执业法制教育,形成文明、规范、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医疗机构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和提供医疗收费明细清单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蓝本),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乱收费问题。四是开展全市性纠建督查。围绕卫生政风行风建设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若干次全市性纠建督查。五是巩固“优化管理服务,优化就医环境”活动的成效。细化落实“双优”活动十项措施,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抓好便捷就医和温馨服务两个重点,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六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搞好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加快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医疗机构网上公开采购。积极探索药品采购管理的政策和有效办法。建立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运作的备案制度。七是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八是加强卫生信息公示和通报。加强政务(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是建立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主要目标: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三大顽症,不断提高全行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探索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为基础的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理顺物业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将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落实责任。二是进一步整合房屋维修的社会资源,构建专业化的物业维修服务机制,拓展市、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的功能,提高应急维修能力。在住宅小区的单元门号公布小区维修、监督电话,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对物业保安的培训和检查,继续做好迎春便民服务和“夏令热线”工作。四是统一物业服务收费票据,在部分住宅小区中进行物业电子化管理试点。开展商品房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和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收益帐目公布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继续为民办实事。完成旧住房综合整修500万平方米;对40个小区进行平改坡综合改造。六是建立并执行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诚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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