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新建200万口农村户用沼气池,每年新建40万户,到2010年总规模达到500万户,占适宜农户的35%,使1500万农民用上清洁能源。大中型集约化养殖场基本配套建设沼气工程,有效治理养殖场污染问题。每年新增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0万立方米以上,2010年总规模达到400万立方米,年处理生活污水能力提高到5亿吨。
(三)建设重点。重点实施好“三大工程”。一是“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户用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厨、改厕、改圈,推广“猪-沼-果(粮、茶、菜)”等循环经济模式,建设生态家园,逐步实现家居文明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卫生环境优良化。二是“养殖场沼气工程”。在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大户建设与之配套的沼气工程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内循环模式,治理环境污染,获取优质能源,生产有机肥料。三是“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污水处理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和小城镇、中心村兴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环境卫生。
三、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农村沼气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沼气建设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作用。通过实例宣传,典型示范,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帮扶、社会支持、群众自办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将沼气建设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形成舆论强势,做到家喻户晓。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坚持“农民投入为主体,项目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采取支农资金扶持一点、信贷资金支持一点、社会机构资助一点等途径,建立起户建、联户建、股份制合作建等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从今年起省政府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支持农民群众发展沼气事业。要强化政府统筹,整合其他支农资金,集中投入打总体战。承担国家、省沼气建设项目的市(州)、县(市、区)要按规定落实配套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要激发农民和业主自筹资金建池用气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沼气建设中的投入主体作用。
(三)制定政策,激励发展。认真落实以下激励政策:对修建沼气池的农户划给一定面积的建池用地并减免有关费用;对自费修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农户优先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和贴息;对兴建沼气工程的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投资、信贷、土地、技术等方面优惠和扶持;对从事农村沼气开发节能、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利用沼气发电的企业实行绿色配额制度和上网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