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决定
(川府发[2006]7号 二○○六年四月三日)
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是促进农村生态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我省农村沼气建设步伐,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深化对农村沼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沼气建设能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沼气建设为纽带,把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发展农村生态循环经济,既能改善养殖环境,降低疫病发生率,促进生态养殖业大发展,又能通过使用无公害沼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培养和改善地力,提高农产品品质,促进高效种植业发展。
(二)沼气建设能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将沼气作为生活能源,可取代或大幅度减少柴煤消耗,使林(草)地得到保护,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大中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池,能有效治理养殖场污染问题。通过建设沼气池和配套实施改厨、改厕、改圈,能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极大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变革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沼气建设能促进农民节支增收。农民普遍使用沼气可节省大量劳动力,沼气、沼液、沼肥的综合利用,可节约燃料、饲料、农药、化肥开支,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带动养殖业加快发展,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四)沼气建设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我省农村人口众多,农区畜牧业比较发达,沼气建设具有适应面广、一举多得,综合效益显著,农民最为关心、受益最为直接等特征,已成为联结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的重要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二、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整村推进,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结合,以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