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的通知
(川办发[2006]15号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是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的要求,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通知》(川府发[2004]29号)制订的年度计划,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年,更是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实施《纲要》十分必要,现对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
(一)各级人民政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建设和发挥。要把依法行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优势和作用。
(二)以学习和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建立权力和责任明晰、权利和义务明确、实体和程序细化、管理和监督到位的公务员规范化制度。通过对包括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勤政廉洁,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切实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
(三)建立和健全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方面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凡国家和省已制订的预警和应急制度,在本年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