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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3、提供2006年我市企业技改、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投资额等“城考”数据。
  七、市外经局
  1、加强全市外资企业环境管理,鼓励引进污染少、能耗低,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八、市公安局(含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1、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福州市大气污染物防治办法》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规定,把好机动车排气年检关。
  2、继续开展全市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强化市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管理。
  3、加强对住宅装修、广播喇叭、露天健身娱乐场所等社会噪声源的管理,协同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4、协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5、提供2005年市区机动车注册登记车辆总数、年检数、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整治费用等“城考”资料。
  6、提供2006年部门“城考”工作总结。
  九、市园林局
  1、继续加快建成区绿化进度,提高绿化档次,巩固现有的绿地,并按照扩建后建成区安排市区绿化,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
  2、扩大市区绿化、硬化面积,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做到黄土不见天。
  3、提供2006年部门“城考”工作总结。
  十、市林业局
  1、加强森林公园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已批准建立的森林公园划界、立碑,争取新建、扩建森林公园。
  2、提供各森林公园的情况简介(文字、图片资料)和国家、省及当地政府关于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批文等档案资料。
  十一、市房管局
  1、加强对拆迁工地环境管理,控制拆迁工地粉尘污染。
  2、加强对物业公司环境保护教育,配合创建“绿色社区”。
  十二、市交通局
  加强出租车排气源头控制,加快出租车更新换代。
  十三、市卫生局
  1、继续落实医疗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重点督促市区内区级以下小医疗单位、小诊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2、强化医疗污水处理与管理工作,更新改造陈旧设施,实施污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确保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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