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2005年7月1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各市分行,省储备粮管理中心,农发行省行营业部:
今年我省农业生产形势很好,夏粮丰收在望,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要把握好小麦收购进度,注意市场调控”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4年我省粮食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今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定、完善、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当前,小麦产量有所增加,市场价格下行压力增大,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掌握粮源,充实库存,对于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要根据今年夏粮生产和收购形势,按照全省夏粮收购工作座谈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明确有关措施和要求,确保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夏粮收购,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力争多掌握粮源
各地要根据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市场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入市资格审核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各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搞好服务。要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引导,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仓储设施、收购网点、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争取多掌握粮源,增强调控市场的物资基础。要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和收购的关系,夏粮收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收购工作。国有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政策,积极按市场价格收购,并坚持优质优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对于按订单收购的粮食,要严格履行合同,提高订单收购的履约率。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换经营机制,组织职工采取多种方便灵活的方式,公开挂牌收购。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便农民售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