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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常山县芙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常山县芙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浙价商〔2005〕228号)
衢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常山县芙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衢价工〔2005〕77号)悉。经研究,核定常山县芙蓉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45元/千瓦时,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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