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05〕2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函》(浙教计〔2005〕81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调整为每人110元;免试生考试费标准仍为每人15元。

  二、各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费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05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成人高校报名考试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价费〔2003〕33号)同时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