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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明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主体。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借鉴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监管和营运国有资本。
  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国有资本金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健全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做好对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加强国有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管理和对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
  (二)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完善董事会工作规则,提高董事会治理绩效。完善监事会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作用。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的范围,逐步把对经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权交给董事会。
  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形成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三)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和国务院国资委部署,加快建立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条件的省辖市可率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十一五”期间,国有资本收益和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全部用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四)切实加大人才和队伍建设力度
  贯彻人才强企战略。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和经理人才市场建设。实施高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造就一支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和技术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引进一批海内外专门人才。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国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提高企业领导人员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国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能力,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经济发展壮大。
  (五)加强对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把布局结构调整作为一项中长期的战略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握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投融资、产业政策、技术创新等方面为调整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企业主动、市场拉动和出资人推动相结合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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