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自主创新步伐,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质量较好、效益水平较高的国有经济发展新路子,使国有经济在富民强省、“两个率先”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既应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聚,形成规模;也应在具有优势的竞争性行业增加投入,扩大优势。
--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国有经济既要实施战略性转移,从不具有明显优势和盈利能力的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也要实施战略性拓展,着力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发挥支撑和带动作用。
--坚持市场化导向与出资人推动相结合。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企业间的联合、内部资源的配置、产权结构的调整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强化出资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涉及到的行业领域广泛,企业数量众多,要从有利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角度出发,根据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更加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规范实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做到成熟一家,推进一家。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共赢。
(三)调整方向
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放大优势,放活一般,做到“三个集聚”、“三个提高”。
--三个集聚。推动国有资本加快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具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向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
--三个提高。提高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引导能力,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运作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主要目标
提前2-4年实现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到2006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到“十一五”末,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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