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企业资信评估系统、政府征信系统的建设,推进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牵头部门:市信用办、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
六、建立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继续完善各类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力争出台《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重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行政处理暂行办法》。以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出台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统筹研究进城务工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办法。(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进一步抓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城乡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户大病医疗困难,建立完善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的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在渝西地区稳步推进农村低保。探索老龄人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的经营管理新路子。(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资源整合、扩大开放、扶优扶强、服务经济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快重庆大学城老校区置换。(牵头部门: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的实施意见,明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文化资产管理单位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重庆出版集团公司、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产业有限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红岩联线”改革,选择部分市属专业艺术院团转企改制。(牵头部门:市文改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