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发〔2006〕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2006年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七日
重庆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及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约瓶颈,不断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力争改革突破一批,推进一批,前期研究一批,为“十一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简政放权、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取得突破。扩大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管理权限,通过由市级部门委托或授权6区(市)行使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增强区域经济活力。(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出台重庆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财政投入、资产管理、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启动事业单位改革。选择有代表性、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县(自治县、市)和行业系统,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牵头部门:市编办、市人事局)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政府与行业协会分开的职责范围,将应由行业协会承担的社会经济事务交由行业协会承担。全面完成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牵头部门:市中介办、市民政局)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推进政企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实施《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在建设项目五大环节全面启动有限并联(合并)审批试点,实现投资工作部门联动。切实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和内容,研究制定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的意见,重点规范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农民管理、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管理体制。精简合并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职能相近部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实施《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贯彻实施《
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政府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工资分配机制。(牵头部门: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