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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提高福建纺织业国际竞争力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立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各类技术开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设立有关纺织专业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加快科研项目转化为生产力,增强纺织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五、加强国内外市场开发

  纺织行业的市场开发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不断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一)建立全方位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体系,在进一步稳定欧美及发达国家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非洲、拉美、澳新等新兴出口市场。加大纺织项目和产业向外转移力度,引导扶持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通过多形式的合作,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纺织服装跨国企业。对“走出去” 到境外投资的企业,有关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给予优惠保率。

  (二)打破城乡、地区分割,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大型纺织专业市场体系,形成多层次的销售流通网络。要通过业态创新,积极发展连锁、配送、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一批大型物流企业。纺织专业化市场的建设要注重建立商务信息网络、物流服务网络、客户资信网络,做好信息、信用、信誉服务,成为融信息交流、贸易物流、流行趋势发布、品牌汇集宣传的综合平台。

  六、实施品牌推动战略

  各部门要合力塑造和创立纺织名城、名牌、名企等系列品牌,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和自主品牌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名城名镇,营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会展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创新中心、检测中心、时尚发布中心等产业公共平台,提高福建纺织业的产业地位。奖励和保护企业以自有商标出口,推动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力度,支持企业采取与国际品牌联合或买断、收购国外品牌的方式发展国际品牌。各级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创立、拓展和保护纺织名城、名牌、名企等系列品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纺织贸易新规则相适应的行业规范、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鼓励企业申请加贴纺织品认证标志。扶持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行业技术中心建立与国际贸易接轨的质量检测中心和申报国家级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检验检测中心的高水平配置、专业化服务和国际化交流合作,促进纺织业的产业升级和品牌提升。积极指导、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修制订工作,优化检验监管措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标准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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