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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提高福建纺织业国际竞争力工作意见的通知


  龙岩、莆田、南平、三明、漳州等地要大力培育纺织专业工业园区,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良好的产业承接和集聚平台,打造纺织工业的新一轮发展空间。对符合行业发展导向的沿海山区梯度转移项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用工培训、能源交通、项目资金、行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重视纺织专业工业园区建设

  加强对各地工业园区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调整整合,促进和规范纺织产业的有序集聚。积极发展一批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纺织专业工业园区,发挥纺织工业园区在纺织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科学合理规划纺织工业园区,科学合理实施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建立起集生产基地、品检中心、物流中心、商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纺织专业工业园区,提高纺织业的投资效益、规模效益和生态效益。要加强招商引资,尤其是“招商选资”力度,对于常规项目要避免低水平重复竞争;对于短线项目及高新技术项目要加大招商力度,推动工业园区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平台,产业专业化、协作化发展的龙头。

  四、加快纺织业结构调整

  (一)省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厅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对纺织技术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开发的支持,推进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加速企业信息化进程,跟踪国际前沿技术的发展,以纺织面料和纤维原料创新为重点,组织产业链上各环节企业对重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大力度解决制约我省纺织行业发展的纤维开发、纺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产业和装饰领域用特种纺织品开发等技术瓶颈问题,提高纺织服装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

  (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提出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升级导向,为纺织行业升级重点专项编制提供依据。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集中力量,在土地、研发、招商、资金等方面对推动纺织产业升级重点专项项目予以有效的支持。省有关部门要安排推动纺织产业升级重点专项经费,对具有行业牵引作用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三)充分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厦门“9.8”投洽会等项目平台,推动纺织产业的外引内联和招商引资,引导企业投资、民间投资、海外投资、金融信贷向纺织科技进步倾斜,加快提高纺织行业的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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