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加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力度;依托中央在陕各有关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基地,扩大职业学校专业师资培训规模;全省新建和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基地5个。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合格率达到7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0%。
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订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办法,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制订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和标准,实行分类单独评审。
五、积极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十六)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
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引入竞争机制,使资源进一步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院校集中。
(十七)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逐步推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教育、人事等部门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切实落实职业学校校长在教师聘用、经费支配、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中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严格考核,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岗位贡献挂钩,以岗定薪、优绩优酬,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学校教职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十八)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把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