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浙价商〔2006〕66号)
宁波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制定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甬价管〔2006〕16号)悉。鉴于目前东海天然气(以下简称东气)到我省的上岸价格和省天然气公司管输杭甬沿线的城市门站价格尚未确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市上报的东气销售价格作为临时价格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