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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船舶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船舶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6年3月30日 琼发改收费[2006]402号)


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执行船舶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情况汇报既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服务中心(原海南海员技术服务中心)试行我厅琼发改价管[2003]289号文规定标准期满,经研究,现重新核定你中心船舶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你中心在我省范围内从事船舶残余油类物质、垃圾接收处置服务,其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船舶残余油类物质、垃圾接收处置服务收费标准表》(见附表一)执行。
  二、磁罗经校正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按《磁罗经校正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表》(见附表二)执行。
  三、以上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你中心必须严格按业务规程,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借助海事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你中心收费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事系统经济实体从事船舶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琼发改价管[2003]289号文同时废止,
  附表一:《船舶残余油类物质、垃圾接收处置服务收费标准表》
  表二:《磁罗经校正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表》

  附表一:
船舶残余油类物质、垃圾接收处置服务收费标准表


┌──┬──────────────┬────┬───────┬───────┐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备 注  │
├──┼──────────────┼────┼───────┼───────┤
│ 一 │接收处置船舶生活垃圾费:  │    │       │       │
├──┼──────────────┼────┼───────┼───────┤
│ 1 │中国籍船舶:100净载吨以下  │每艘/天 │   10   │       │
├──┼──────────────┼────┼───────┼───────┤
│  │100-300净载吨       │每艘/天 │   20   │       │
├──┼──────────────┼────┼───────┼───────┤
│  │300净载吨以上        │每艘/天 │   50   │       │
├──┼──────────────┼────┼───────┼───────┤
│ 2 │外国籍船舶         │每艘/天 │   100   │       │
├──┼──────────────┼────┼───────┼───────┤
│ 3 │国际航线旅游船       │    │       │由双方协商确定│
├──┼──────────────┼────┼───────┼───────┤
│ 二 │接收处置船舶污油水、残余油:│    │       │       │
├──┼──────────────┼────┼───────┼───────┤
│ 1 │污油水、残余油2吨以下    │每艘/次 │   200   │外轮上浮30%  │
├──┼──────────────┼────┼───────┼───────┤
│ 2 │污油水、残余油2吨以上    │ 100KG │   13   │外轮上浮30%  │
├──┼──────────────┼────┼───────┼───────┤
│ 三 │围油栏使用费:       │    │       │       │
├──┼──────────────┼────┼───────┼───────┤
│ 1 │中国籍船舶:500净载吨以下  │  次  │   1000   │       │
├──┼──────────────┼────┼───────┼───────┤
│  │500-1000净载吨       │  次  │   1200   │       │
├──┼──────────────┼────┼───────┼───────┤
│  │1000-2000净载吨      │  次  │   1400   │       │
├──┼──────────────┼────┼───────┼───────┤
│  │2000-3000净载吨      │  次  │   1800   │       │
├──┼──────────────┼────┼───────┼───────┤
│  │3000-5000净载吨      │  次  │   2500   │       │
├──┼──────────────┴────┴───────┴───────┤
│  │5000净载吨以上的每次按0.5元/吨收取                  │
├──┼──────────────┬────┬───────┬───────┤
│ 2 │外国籍船舶:1000净载吨以下 │  次  │   3000   │       │
├──┼──────────────┼────┼───────┼───────┤
│  │1000-3000净载吨      │  次  │   3500   │       │
├──┼──────────────┼────┼───────┼───────┤
│  │3000-5000净载吨      │  次  │   4000   │       │
├──┼──────────────┴────┴───────┴───────┤
│  │5000净载吨以上的每次按0.7元/吨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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