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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黑价经字〔2005〕102号)


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黑机场集团函[2005]15号)收悉。为了不断提高航空运输的服务质量,满足旅客和货主的不同需求,你集团公司自一九九六年开展延伸服务以来,为旅客出行带来了便利,受到了广大旅客的欢迎。根据国家计委、民航总局、财政部《关于民航运输企业向旅客收取延伸服务、劳务手续费处理意见复函的通知》(计市场(1994)2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收取延伸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行李封带打包

  旅客货物、交运行李需打包的,按打包带使用米数计费,每延长米为2元(含打包带、铁扣),每件无论大小,收取打包人工费1元。齐齐哈尔机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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