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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2006年商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适应商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实现零售业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促进诚信经营、培育民族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结合上海零售业的实际,现制定上海地区百货零售业分等定级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以“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管理水平”为主题,通过推进分等定级工作,建立上海零售业发展促进机制。推动上海零售业在服务规范、消费环境、诚信建设及安全运行等方面实现新的提升和发展。并以分等定级规范为指南,开展对零售企业的培训,适时发布上海零售业各业态发展情况和从业人员的情况报告,逐步引导现有零售企业健康发展和新的投资者有序进入,从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
  根据商务部总体安排,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首先选择百货行业试点。上海百货业是比较成熟的零售业态,现有百货大型零售商店近百家。通过分等定级工作,在这100家左右的大型百货商店中,凸现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服务创优质、企业创品牌的金鼎级商店,成为全行业的示范表率商店;同时,涌现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银鼎级、铜鼎级商店,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年内基本完成上海大型百货零售商店分等定级工作。
  二、工作思路
  分等定级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政府主导、各方协同;落实规范、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过程公开、动态监管”。
  “政府主导、各方协同”:以市经委为主导,把贯彻商务部的文件精神与上海地区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上海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区经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专业机构、商业企业、有关专家、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规范、加强指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百货店达标规范》、《百货店分级规范》要求,对上海地区的百货业零售企业全面推进分等定级,充分发挥百货行业协会作用,对行业内大型百货商店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在此基础上建立零售企业管理档案。
  “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在分等定级起步阶段,选择百货业态先行试点,以单个商店为评定对象,年内完成试点;在推广阶段,总结百货业态试点经验,向全市零售业其他业态逐步推广,五年内分等定级工作扩展到全市零售业的主要业态。
  “过程公开、动态监管”:在评定初期,以报送书面材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通过市经委网站上网公示,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务部沟通;在评定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商务部网上直报过渡。对达标商店跟踪监测,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并把复评结果上报商务部。在此期间,发现不符规范要求的要及时上报商务部实行降级或淘汰,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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