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的通知
(鄂劳社函〔2005〕38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和《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5]10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湖北省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书》(样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建筑施工企业、交通、水利建设企业的农民工中积极推行,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增减相关合同条款。
附: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
劳动合同书(样本)
(本合同适用于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电话:
乙方(进城务工人员)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省(市) 县(区) 镇(乡) 村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者
(项目工程)完工时终止,试用期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