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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冀政〔2006〕9号 2006年2月14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区(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现就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坚持政府扶持引导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培育壮大区(县)域特色经济,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提升,细化专业分工,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打造区(县)域经济核心竞争优势,促进我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集中培育发展一批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规模大、链条长、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到2010年,全省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15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50个,60%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省各类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55%以上。争取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全省重点培育50个产业集群。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按照产业集群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发展产业集群中的主体地位,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二)集聚发展原则。增强集聚功能,强化专业协作,发挥群体优势。把优化产业布局与加快城市化进程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产业集聚。
  (三)技术创新原则。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技术进步,打造产业名牌和区域品牌。
  (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原则。推进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加快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开放促进发展原则。注重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和领域,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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