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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费和上机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费和上机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三日 黑价联字〔2005〕3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黑教财函[2004]19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9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费和上机考试费的批复》(黑财综[2005]52号)有关规定,参照外省和相关考试的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对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费和上机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费按实际授课时数每人每课时2元收取。未参加培训的每人收取作业设计费20元。

  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上机考试费80元/每人,其中报名费15元/每人,考试考务费65元/每人,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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