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黑价联字〔2005〕41号)
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黑商办发[2005]46号)收悉。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
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04]63号)和《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考试费的批复》(黑财综[2005]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厅所属黑龙江省外派劳务人员考试中心收取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考试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考试费标准:每人85元(三科合并考试),单有外语考试的每人另收取外语考试费30元。
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和《外派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工本费标准按《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和〈外派研修生培训合格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字[1998]710号)规定执行,每本5元。在证书费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