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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2、社区健康教育要与特种行业、学校、医院宣传教育同步进行,对重点人群加大健康教育干预力度,对大中专学生加强预防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提高其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能力。
  3、农村健康教育要继续抓好“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从农民的生活陋习入手,以预防常见病、多发病为主,通过试点推广,提高其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责任单位:健教所
  监督处室:妇社处、爱卫办
  分管领导:温跃春
  (四)强化卫生监督,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乡镇聘任助理卫生监督员,负责受理投诉、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并协助卫生监督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扩大监督覆盖面。对全市卫生监督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稽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是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卫生监督的重心下移到农村,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三是在加强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学校卫生日常监督的同时,重点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禁止“出租”和对外“承包”科室,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违规医学美容行为,尤其是对打着专家旗号、夸大其词的虚假医疗广告予以坚决打击,净化省城医疗市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监督处室:法监处
  分管领导:马秉权
  四、时间与活动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9日至4月5日)
  召开“太原市环境创新年”卫生系统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创建活动热潮。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成立领导组,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层层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6日至11月30日)
  全系统各单位和局机关要按照此次创建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20日)
  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查看、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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