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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增值防伪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增值防伪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黑价经字〔2005〕125号)


黑龙江省金穗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防伪税控系统收取技术维护费的请示报告》(金穗科技[2005]第0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03年批复你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现已到期。从全省的情况看,目前已有24000户的纳税企业使用了防伪税控系统。经我们对你公司近两年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按现有的开户数和现行的维护价格,基本解决了前几年亏损状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价格继续执行每年每户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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