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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申请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原件1份);
  (二)有效期内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六、申请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表)。该表格可在深圳市财政局信息网(http://www.szfb.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
  (说明:深圳市财政局受理深圳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核准申请;其他的会计从业资格核准申请由各区财政局受理)。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收发文窗口受理申请;
  (二)内部审查;
  (三)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会计工作。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编号:_______

┌──┬─────┬─────┬─────┬─┬────────┬──┐
│姓名│     │  民族  │     │性│        │一寸│
│  │     │     │     │别│        │红底│
├──┼─────┴─────┼─────┼─┴────────┤免冠│
│身份│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彩照│
│证号│           │     │          │  │
├──┼───────────┴─────┴──────────┤  │
│发证│             年月日             │  │
│时间│                            │  │
├──┼────────────────────────────┴──┤
│最高│    1.初中及以下2.高中3.中专4.大专5.本科6.硕士7.博士    │
│学历│                               │
├──┼──────────────────────┬─────┬──┤
│毕业│                      │ 毕业时间 │  │
│院校│                      │     │  │
├──┼──────────────────────┴─────┴──┤
│所学│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         │
│专业│5.财务管理6.理财学7.其他                   │
├──┼──────────────────────┬─────┬──┤
│珠算│1.一级以上2.普一3.普二4.普三        │ 珠算证号 │  │
│等级│5.普四6.普五7.普六8.无级别         │     │  │
├──┼─────────────────┬────┴─────┼──┤
│工作│                 │  单位法人代码  │  │
│单位│                 │          │  │
│全称│                 │          │  │
├──┼────────┬────────┼────┬─────┼──┤
│单位│        │  单位电话  │    │ 单位邮编 │  │
│地址│        │        │    │     │  │
├──┼────────┴────────┴────┴─────┴──┤
│单位│   1.国家机关2.社会团体3.公司4.企业5.事业单位6.其他组织   │
│类型│                               │
├──┴──┬───────────┬──────────┬─────┤
│     │本人承诺对上述申请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1.受理  │
│     │的真实性负责。    │意见        │2.不受理 │
│     │           │          │公章   │
│单位意见(│           │          │年月日  │
│ 盖章) │本人签名:      │          │     │
│ 年月日 │年月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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