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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考核对象:省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省直23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
  3.考核方法:对省直23个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由省直23个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调度,每季进行自评,半年由省考核办公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对14个市州政府采取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市州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相关省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省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省直责任单位分别对市州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由省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结果: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省政府领导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考核评定。
  省直23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还可记功;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0%,给予该单位和该市州政府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并对该单位和该市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由省考核办公室落实省直23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
  (二)市州、县市区考核体系。
  市州、县市区政府参照省考核体系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实施意见》中提出的8件实事,是当前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8件实事作为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列为本地本部门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办好8件实事是今年全省工作的重点,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捷,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肖捷同志负责,省直主要责任单位的分管副省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8件实事,及时了解本地所承担8件实事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办好8件实事,带动和促进全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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