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日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2005年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8起,死亡19人,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7.06%,死亡人数下降51.28%,占省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7.5%;交通事故1047起,死亡297人,经济损失303.75万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2.32%,死亡人数下降2.94%,占省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125.32%,经济损失下降37.04%;火灾事故1533起,死亡16人,直接财产损失374.5万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7%,死亡人数上升45.5%,损失下降88.7%。2005年没有发生重大生产经营性事故,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在一些领域和企业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出了控制指标,火灾事故有所上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全社会安全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个要素,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力争2006年我市有一至两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建设开放活力南昌、文明和谐南昌、诚信创业南昌、生态园林南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