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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6]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信息办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一日

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意见
(市信息办 二OO六年三月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信息化服务于构建平安和谐社区、惠及全体市民的发展方向,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市民信息能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推广统一的社区信息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加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完善和发展社区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和完善信息化应用环境。建成覆盖市一区(县级市)一街道一社区居委会的四级信息网络体系。各区(县级市)在2006年底前建成延伸到各社区居委会的信息网络,2008年底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人均配备电脑1台。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公共服务。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逐步延伸到街道、社区,完善供各街道、社区居委会使用的电子政务社区应用系统,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动政企共填数字鸿沟行动、信息无障碍工作。2008年前在市区共建100个上网服务站,为低收入水平家庭成员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社区居委会要积极配合,促进市民提高信息能力,帮助市民方便地获取公共服务。

  (三)开展数据建设工作。围绕业务工作需要进行数据建设,逐步建立数据采集和更新机制。各区(县级市)要采集、维护和更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企业和房屋等基础数据,支撑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数据中心及有关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并不断提高数据准确率,2008年前准确率要达到100%。区(县级市)信息中心要加强指导,根据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协调社区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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