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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的通知

  (四)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落实安排10项议题。市政府会议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奥运工程建设等方面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环境整治、信访工作、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城中村”整治等方面情况汇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安排首钢搬迁、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等。
  (五)围绕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21项议题。主要包括: 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水资源节约利用情况;重点功能区规划建设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动自主创新情况;为中央在京企业和单位服务情况;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情况;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情况等。
  三、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
  (一)统筹安排计划内外议题,提高议题质量。
  扎实做好议题计划落实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按月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议题报送工作,并按照计划进度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议题责任单位对列入计划的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提前准备,按时报送。
  进一步规范非计划议题报送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提高质量。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市政府重要会议议题会商、审核、协调机制。议题责任单位要认真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协调,根据需要做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工作,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努力提高会议组织服务水平。采取切实措施精简会议,规范例会时间,提高汇报水平,减少陪会现象;围绕重要决策,提供议题背景信息资料;加强议题分析,研究工作规律。
  (二)做好与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议题的衔接工作。
  按照市委常委会议题计划总体要求,对涉及政府工作的议题,属重要决策的及时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并按时向市委报送;对于工作汇报议题,由主办部门报主管副市长并市长批示同意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需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计划外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提出,经市长同意后向市委报送。
  做好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议题的衔接工作。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市人大议案,按时间要求及时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对需要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的重要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报主管副市长并市长同意后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所有议题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送程序。
  市政府办公厅建立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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