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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6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6.改革政府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深圳”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使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即时互通共享,不涉密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核心,加强各方面的应用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监察局、编办、规划局、法制办、维稳综治办,福田区、龙岗区参加。
  7.创新行政效能综合评估制度。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在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扩大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形成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责任闭合环路。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局、法制办、科技信息局参加。
  8.改革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部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干部协管和党组织属地化管理,改革完善驻深单位以及“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管理体制,探索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机关工委、驻深工委、民营工委,各区区委参加。
  9.深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街道管理体制,提高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指挥能力;转变街道职能,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充实基层力量,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编办、改革办,各区政府参加。
  10.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社会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社会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市民政局、编办,各区参加。
  11.启动执法机关公务员专业化改革。以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为突破口,改革警察分类、职位设置和职务序列。强化队伍管理,实现警力下沉,提高治安执法水平。在此基础上,有步骤地推进其他执法机关的公务员专业化改革。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编办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参加。
  12.积极开展公安体制改革,推进警务运行机制创新。推行扁平化的机构人员配置模式。以创新公安派出所运作机制为突破口,改警种分工制为属地责任制和“巡逻制”;强化警种之间的联动,改善治安防范模式,完善社会治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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