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年全市主要改革工作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1.推进政府职能调整和行政资源整合。科学界定和配置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行政事权关系。出台并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调整的意见》、《市区两级政府部分事权调整的意见》。
此项工作由市改革办、编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各区政府参加。
2.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出台并实施《市政府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市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等。
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决咨委办公室,市改革办、监察局参加。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①出台《深圳市非行政许可类审批登记若干规定》,对非行政许可类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工作,制定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行政大厅管理办及相关部门参加。
②以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优化投资审批程序,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网上审批。出台并组织实施《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公安局、消防局、财政局、编办、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审计局、环保局、城管局、法制办、民防办、行政大厅管理办参加。
4.推进市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职位说明书》制度,确定具体岗位所需关键才能作为录用、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试行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审计局参加。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向各区延伸。加强区级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改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改革办、编办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