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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 加强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师范院校要设立专门课程对在校学生进行师德教育,并将师德教育内容渗透到相关课程中去;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总结和提炼中老年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的经验,积极推广他们的“为师之道”,供师范生学习和借鉴。

  (二)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不同形式,加大师德宣传力度。

  倡导师德,既是观念的启迪,更是行为的引领,师德建设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典型作用至关重要,如何培育、树立、宣传、推广师德典型,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师德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1. 要集中做好表彰奖励活动。省里将分年度表彰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和中小学十佳教师及先进集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分层次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活动。并在每年教师节期间集中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周活动。

  2. 要善于发现、积极培养、统筹树立师德典型。发现、培养、树立师德典型起码要注意这样四个原则,一是务求真实、力戒虚假,二是顺应时代、推陈出新,三是出于公心、谨防私利,四是事迹感人、避免平庸。

  3. 要关心爱护、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推广师德典型。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表彰的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中选拔一批代表,组成教育系统师德报告团,到全地区作巡回报告;通过师德演讲,推出一批坚忍脱俗、清廉自守、矢志不移的师德形象,要组织各方力量,关心、扶持、锻炼、宣传、推广师德典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活动。

  4. 要不断总结师德建设经验,不断改革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及省里的有关要求,通过组织行之有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树立师德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精神和先进事迹,加强师德交流,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

  5. 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各地各校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师德考核与管理。

  1. 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培训、聘任及教师职务评定、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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