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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 要加强教师的学风、学术规范教育。要严谨治学,恪守诚信,增强学术道德感,增强自律意识,坚决反对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牢固树立自尊自律和珍惜学术声誉的意识,努力克服急功近利、学术浮躁情绪,养成以科学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学问的品质,做遵守学术道德的模范;在授课、阅批作业、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反对敷衍马虎、降低标准、徇私舞弊等行为。

  6. 要依法执教、恪尽职守。以《教师法》为准绳,坚持教育教学的公平、公正,尊重、爱护学生,注重素质教育;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以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影响。

  7. 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人才强校”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广大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努力在学校和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师德教育。

  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1. 加大对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书记、校长、班主任、共青团干部、辅导员及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者培训做出具体规划,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活动设计等多种形式实施培训。

  2. 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岗前培训和职后培训。各地教师培训机构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任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和重要内容,采取年轻教师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在教师继续教育中,要把师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作为必修课程;结合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和教育活动抓好师德专题培训;按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活动,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师德教育资源,开发和建设好地方教育资源。

  3.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师的教育与培训。要使教师充分了解国内外发展形势,钻研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社会科学经典理论,认真研究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和时代热点;要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政治辨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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