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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用气价格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用气价格问题的批复
(2005年12月16日 川价函〔2005〕32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你司西南司财〔2005〕84号《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用气价格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试车期间用气613万立方米暂按1.10元/立方米(含税)结算(其中:出厂价0.725元/立方米,管输及调峰费0.375元/立方米),若遇国家价格调整,本价格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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